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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武城街商户的一封公开信
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由于企业工资分配不合理引发的劳资纠纷事件不断上升,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。因此,在企业中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机制,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。
根据《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》和《张家口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决定在武城街商场(店)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。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,正常经营的商户,员工工资每年至少要上涨8% ;经济效益较好的商户,员工工资涨幅不得低于20% ;效益好的商户给员工工资涨幅力争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。
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以商户为单位,一是对已建立工会的商户,由各商户的工会代表与商户代表依法进行工资协商,签定本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;二是对未建立工会的商户,由武城街商业区工会代表与商户代表依法进行工资协商,签定本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。上级工会组织代行下级工会工作职能是由法律、法规赋予的权力,武城街各商户应在此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作中有所作为,给予工作配合。
劳资关系和谐、互利双赢,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,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,是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。因此,我们愿与武城街各商户一起,抓住机遇,共同合作,通过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关系,用法律法规化解分歧,化解矛盾,从而形成共同推进武城街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良好格局,为实现武城街的繁荣昌盛作贡献。
谢谢合作,祝事业发达,财源茂盛!
桥西区总工会 桥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桥西区工商联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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